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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年度校内高级别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奖专项资助办法》(闽南师大〔2022209号)、《闽南师范大学校内项目管理办法》(闽南师大〔202228号)的规定,对于2023年度申报国家级项目、教育部项目、省级重大项目等没有立项的,择优挑选立为校内高级别培育项目。一个人只能获得一次资助,已获得资助的不再参选。根据申报数及立项比例测算,各学院参选人员及推荐比例如汇总表所示。如有遗漏,可适时增补。

各学院的推荐名额需学院学术委员会通过,请将评选过程形成报告由学院盖章后于1214日前上报至科研处,地址:科技信息楼南1214,联系人:张成恕,潘小焮,电话:2590120

科研处

202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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