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闽南师大〔2021〕136号)文件,学校支持平台的运行经费是为了保证创新平台正常运行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平台办公(不含设备)、耗材、仪器设备维护维修费、开放课题经费、学术委员会会议经费。根据学校工作部署要求,请各平台根据文件要求,对2021年以来各个平台的运行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见附件)纸质材料于4月30日前交至科研处(科技楼南1213),自查的主要要点如下:
1. 经费的使用是否有用于平台办公(不含设备)、耗材、仪器设备维护维修费、开放课题经费、学术委员会会议之外的情况(校内巡视已发现经费使用问题的平台,需填写是否已经根据要求整改);
2. 经费的使用是否存在大额的超预算情况。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