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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4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申报新建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闽教科〔2022〕2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布局,按照《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立项建设领域

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区域发展需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拟在绿色低碳、海洋科技、医学、种质资源、石化化工、新型储能和新兴交叉等领域重点布局建设一批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条

1.定位清晰,研究方向明确、稳定且不与本校其他创新平台重合,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以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为主,并具有开展学科前沿、交叉领域研究的能力。

2.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科研队伍人员数量和结构合理,核心成员不得与其他重点实验室核心成员重复。

3.学术研究基础良好,科研整体实力较高。科研团队近三年来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和横向项目共10项以上,科研项目到校经费不低于500万元,科研成果较为突出。

4.具备从事开展科学研究的实验设施设备,研究场所相对集中,原则上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三、有关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如实填报《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确保填报内容及佐证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且内容不涉密,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请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拟申报的省高校实验室名称+学院发至mnnukjkf@mnnu.edu.cn;纸质材料《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和相关材料于2022年12月28日前交至科研处(科技楼南1213),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mnnukjkf@mnnu.edu.cn。逾期报送者将不予受理。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黄俊义 电话:2521031

附件1:闽教科〔2022〕2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申报新建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附件2: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科研处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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