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奖专项资助办法》(闽南师大〔2022〕209号)、《闽南师范大学校内项目管理办法》(闽南师大〔2022〕28号)的规定,对于2022年度申报国家级项目、教育部项目、省级重大项目等没有立项的,择优挑选立为校内高级别培育项目。一个人只能获得一次资助,已获得资助的不再参选。根据申报数及立项比例测算,各学院参选人员及推荐比例如汇总表所示。如有遗漏,可适时增补。
各学院的推荐名额需学院学术委员会通过,请将评选过程形成报告由学院盖章后于12月16日前上报至科研处,地址:科技楼南1214。
联系人:张成恕,潘小焮,电话:2590120。
科研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