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关于印发<闽南师范大学应用对策研究类专报信息认定与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南师大〔2019〕249号)文件,学校拟对符合文件规定的应用对策研究类成果发放科研绩效,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的成果须是从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经校办审核认定的应用对策研究类成果;
2、需提供校办审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因文件奖励标准规定可领取奖金或抵论文,所以要领取奖金的成果须提供承诺书一份(格式附后);已抵用过论文的不能重复申报。
4、成果由各学院汇总后于6月10日前统一送交科研处成果科(科技楼南1213室),电子版请发送至609452195@qq.com。
联系人:陈勇,电话:2521031
科研处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