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9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已到期项目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见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学院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见附件2),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学院应从严审核把关。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成果正式发表在2018年及以前的刊物上,今年上半年仍可申报结题。
三、此次项目结题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审核,采取纸质方式,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办理。
四、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结题材料由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
1.项目成果需符合当时填报申请书时所要求的结题指标,论文必须是已见刊的且须标注“基金项目:福建省教育厅科研课题“xxxx”(项目编号:xxx)”字样;未标注的论文,不认定为结题项目的成果。
2.各单位科研秘书须于2019年3月22日前报送经财务、学院签字盖章的《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和佐证材料(成果复印件,按照封面、目录、内容、封底的顺序装订)各一式2份至科技处(社科处),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对应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科技处(社科处)联系人:
科技类:张成恕,0596-2590120,kjc@mnnu.edu.cn,南1214
社科类:潘小焮,0596-2590120,skc@mnnu.edu.cn,南1214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
2.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延期申请报告》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4.《2019年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