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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结题及延期变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8

校内各单位、部门:

       为了确保我校各级各类在研项目能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作出以下结题要求,请相关单位、部门高度重视,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研究计划,积极开展研究,整理成果,及时结题,办好项目结题的有关手续。

一、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到期或者即将到期的,请抓紧做好结题工作,以免影响整个单位新项目的申报。结题时应按照相关项目结题要求提交结题验收材料,注意项目成果中需注明项目资助的类别、编号,没有标注项目资助成果的不能作为结题成果使用。

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组应按照相关项目延期申请要求提出延期申请(请注意:临近结题时间再提出延期申请的,有些部门不予受理,尤其是科技厅要提前半年),写清项目结题时间和延期结题时间,我处同意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三、凡研究内容、项目组成员或分工等有变化的项目,须由项目组提交相应申请,经我处审查同意后,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科技处(社科处)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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