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尽快通知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特别是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学校应从严审核把关。2019年起,教育厅原则上不受理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结题申请,以此类推。
三、此次项目结题由教育厅统一组织审核,采取纸质方式,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办理。
四、各科研秘书应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我处汇总后统一报送教育厅科技处。我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1.各单位于9月30日前报送项目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纸质版(每个项目2份);项目结题汇总表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科技电子版发至邮箱kjc@mnnu.edu.cn,社科电子版发至邮箱skc@mnnu.edu.cn。
2.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请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备注栏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联系人:韩小彬,电话:0596-2521031。
附件:1.2018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
结题汇总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科技处(社科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