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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6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着力提升我省高校中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综合素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第二批“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以下简称“思政杰青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

  全面加强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中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注重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探索和创新实践工作模式。培养一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工作业绩突出、学术水平较高、理论宣讲能力较强的名嘴、名家,推出一批理论联系实际的有影响力、说服力的名篇、名著,提升我省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2.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和形势政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学科建设、教育系统意识形态管理、校园媒体建设和新闻宣传、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社团活动、网络文化建设和网络思政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校园反恐和维护安全稳定、师德建设和教师思政工作、党群组织建设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理论研究、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成果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项目设计、内容形式拓展、方法路径创新等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实践中具有先进的理念、典型经验并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1. 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实践创新和理论宣讲能力,能结合工作实践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开展深入研究;能够领衔较高水平的科研和实践创新团队,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能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成果转化应用;能在大学生中有效开展理论阐释和主题教育;能凝聚和锻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团队。

  2. 申报对象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的相关人员,鼓励其他相关学科领域有志于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的优秀人才报名参加。

    5.201811日前,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已获得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再申报本计划。

      三、工作任务

      1.围绕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理论与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交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政策咨询报告,在网络等新媒体或重要报刊发表有影响力、说服力的文章,编写出版高水平著作或通俗理论读物。

      2.支持期限内每年适时举办思想政治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前沿性规律性问题学术研讨会或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推进会和经验交流会,推广转化相关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经验。

      3.参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宣讲活动,每年到各地各高校开展理论宣讲、工作研讨、经验推广不少于3次(场)。

    4.坚持既出成果又出人才,凝聚培养和锻炼打造一支优秀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理论研究或实践创新的工作团队。

    四、申报办法

    1.各普通高校要根据上述基本条件择优遴选,每校限报1人。

    2.各申报人要按照“思政杰青计划”申报表(见附件)填表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申报表纸质版需经学校党委核实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所有纸质材料(申报表一式三份,佐证材料2份)和相应电子文档于711日前报送项目科。联系人:韩小彬,电话:05962521031,邮箱:skc@mnnu.edu.cn。地址:南1213  请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与管理

    1.第二批“思政杰青计划”将择优资助10人,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按照统筹规划、突出实践、择优支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确定支持对象。

    2.“思政杰青计划”资助期限为2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为该计划入选者提供一次性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团队建设、论文发表、书籍出版、学术活动、理论宣讲、工作推进、实践创新等。

    3.各高校应承诺为入选者提供不低于5万元的配套经费支持,并将入选者列入学校的人才培养计划,大力支持入选者开展理论研究、团队建设、实践创新等工作,帮助入选者尽快成长和发挥作用。

    4.获资助者在支持期内须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年度进展报告》,报告任务执行等工作进展情况、项目经费(含学校配套经费)使用情况,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高校党委审核盖章后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省教育厅思政处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考核,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择优资助。

    支持期结束3个月内,获资助者要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附相关材料,包括论文、网文、研究报告、典型经验材料、支持期间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效果及社会影响等,并经所在高校党委审核盖章后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根据获资助者工作成效、学校配套经费落实情况等作出准予结项、推迟结项或不予结项等意见。

     

    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

    2.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年度进展报告

     3.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

     

    社科处

    20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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