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今年国家级项目的申报结项时间适逢寒假、春节期间,为了顺利做好工作,有关2018年度国家级项目申请及结题等有关事项时间安排如下:
一、国家自然基金项目
1、项目进展报告:于2018年1月10前,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提交完毕。
2、项目结题:于2018年1月25日前,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于2018年1月29日前交于科技处。
3、项目申请:于2018年3月10日前,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于2018年3月15日前交于科技处。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项目结题:于2018年1月20日前,按要求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关结题材料并交到社科处。
2、项目申报:于2018年1月26日前,项目申请人自行将《申请书》及《活页》交到社科处进行格式审查,各学院(系)将《闽南师范大学2018年国家社科申报统计表》1份提交到社科处。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邮箱。
2018年2月28日上午11点半前,务必把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本(文件名为“申报者姓名+申请书”、“申报者姓名+活页”)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于2日下午寄出,请准时上交,逾期视为弃权)。注意: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一式7份,其中上报全国规划办5份(活页一式5份放在一起,夹在1份申请书中, 5份申请书夹在1份申请书中)。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面双印制、中缝装订,确保页面干净、整洁。申报材料纸质版发往社科处邮箱。须确保《申请书》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
3、注意事项:
各申请人务必从我校科技处(社科处)网站下载申报材料,不得使用往年的申报材料。《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中的文字,不要出现错字、漏字及句子不通顺等问题。
(一)《申请书》的填写:
1.“封面”:申请书封面上的学科分类应根据课题指南的学科组分类选择填写一个一级学科的中文名称(共23个一级学科),而不能填写代码,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申请书封面上的项目类别填写规范,应与表1“数据表”一致;申请书封面上的申请人所在单位,我处已填写“闽南师范大学”,请勿更改。
2.第二页中的“课题负责人(签章)”,课题负责人须亲自签名。
3.请认真阅读第三页中的“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来填写第四页“数据表”,不能删除原表内容。
(1)学科分类:粗框内填3个字符,即填写二级学科代码,细框填写二级学科名称,数据表的有关代码请查询《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请填写准确。例如,申报哲学学科伦理学专业,则在粗框内填“ZXH”,细框内填“哲学伦理学”字样。跨学科的课题,填写与其最接近的学科分类代码。工作单位:应写到闽南师范大学××学院(研究院等)二级单位。
(2)课题组成员: 课题组成员的资格请参照申报文件中的“第四条”;注意“学位”的填写规范,如“硕士”或“博士”或“学士”;在读研究生的专业职称应填写“初级以下”,且学位应填写已获得的学位,不能填写“在读博士生”之类;工作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并写到院所一级。
(3)具有博士学位的但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不用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后出生)。
(4)预期成果:请注意预期成果字数的填写,字数单位为“千字”,如预期成果为5万字,则应填“50”。
(5)申请经费:按规定填写,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22万元。在填写资助金额时,要注意单位是“万元”。
(6)计划完成时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研究时间统一从2018年7月1日算起。
4.第五页中的“课题设计论证”:请严格参照提纲逐项撰写,论证总字数不超过7000字。
5.第六页中的“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请按要求的提纲撰写,并注意表下方的“说明”要求。
6.“经费概算”: 年度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栏目填写的额度是直接经费的额度,各栏经费开支科目,请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情况,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若项目获立项,将还有一次调整经费预算的机会。间接费费用栏重点项目填写10.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填写6万元(申请金额为20万元)、6.3万元(申请金额为21万元)、6.6万元(申请金额为22万元),不要填写管理费。
7.“推荐人意见”:签名须手签。
8.“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和省规划办意见”:《申请书》中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和“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我处已统一填好,请各申请人不要更改。
(二)《课题论证活页》的填写:
1.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
3.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
4.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
5.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6.《通讯评审意见表》作为第一页,请不要随意删除表格中的要求内容。
7.请认真阅读表后的“填写说明”,确保页面干净、整洁。
联系人:张成恕、潘小焮,韩小彬
联系电话:0596-2521031,2590120;13695950605
邮箱:skc@mnnu.edu.cn。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2018年国家社科申报统计表》
4_20180124110153_e4l4g.xls
科技处(社科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