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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此次申报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科研机构教师以及教育教学管理者、研究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次申报课题只设一般课题。《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主要方向性条目》(见附件1)聚焦我省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拟定了一批主要方向性条目,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中选择选题申报,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1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规划办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含负责人)不超过15人。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课题负责人须主持过县级(含)以上课题或参与过市级(含)以上课题研究,并提供结题证明。

4.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等主要内容,其他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规划办提出。

5.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者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6.各级教育科研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着力提高申报质量,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本次课题申报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

三、申报办法与程序

1.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推荐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限额指标另行下达。

2.课题申报材料:申请书、活页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统一报送材料包括:(1)课题申报者填写的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4份,《活页》、职称证明、结题证明夹在《申请书》内。《活页》“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者及参与研究人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评审资格。(2)《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同时要统一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报送到科研处邮箱skc@mnnu.edu.cn

5.申报时间截止2023620日,逾期不予受理。本次课题由各设区市、各高校、省属中小学(幼儿园)、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的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推荐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潘小;联系电话:2590120

联系邮箱:skc@mnnu.edu.cn

 

附件:1.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主要方向性条目

2.申请评审书

3.设计与论证活页

4.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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