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的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发展,助力新质生产力形成与发展,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校内项目管理办法》,决定启动2024年度闽南师范大学新质生产力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4年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进行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为推进我校在新质生产力领域的前瞻性研究,产生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特设立校内新质生产力研究专项。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和明确的研究目标,具体可参照申报指南(附件1),结合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行拟定题目,题目要求有针对性,突出问题导向,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申报对象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含外聘)。具体要求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科研项目相关管理规定。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4.申报者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其中课题申请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
5.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方式
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取消项目申请人三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2.申报人填写《闽南师范大学“新质生产力”研究专项申报书》(见附件2)并报送校科研处(地址:科技信息楼南1214);
纸质材料:①《课题申报书》(含信息表二)1式2份,整体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②信息表二另需以活页形式提交纸质材料,1式6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用于匿名评审;
以上材料连同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kc@mnnu.edu.cn。申报截止:2024年6月14日,逾期报送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三、立项审批
将采用匿名评审方式遴选出闽南师范大学“新质生产力”研究专项共10项左右。具体由校科研处牵头组织,经专家评审,对通过评审的课题项目,经研究通过后予以立项。对于获得立项的项目,将给予每个项目10000元的课题经费资助。该项目可认定为闽南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
四、课题管理
(一)完成时限。校科研处牵头对立项课题实施过程管理,全面检查、督促课题的开展,课题的完成时限为立项之日起3个月,原则上不延期。
(二)经费使用。课题经费用于开展“新质生产力”研究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有关规定执行。
(三)结题验收。校科研处将组织评审专家于2024年9月对立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届时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且查重率需低于12%。
(四)成果运用。对优秀的研究成果,校科研处将予以重点宣传推广,以适当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闽南师范大学学报等相关单位推荐,并拟编印《闽南师范大学“新质生产力”研究成果汇编》。
联系人:潘小焮
电话:0596-2590120。
科研处邮箱:邮箱:skc@mnnu.edu.cn
科研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