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传承弘扬我省古代科学文化精神,推动全省科技工作者加强对本土科技的认知,进一步树立创新自信,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文化自信,加快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闽人智慧”科学家题材专项调研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要求
(一)研究内容。以籍贯或主要科技活动在福建的古代某一知名科学家(公元1911年之前)为研究对象(调研课题名称自拟,如“福建古代科学家——苏颂的史料采集与研究”),系统梳理考证该人物的时代背景、生平事迹,在自然科学与技术领域的系统性知识探索、实践创新及重要著作、技术成果或理论建树等历史资料,总结其成长成才特点、科技贡献及科学精神内涵,展现具有福建特色的古代科学家精神文化,彰显“闽人智慧”的科技维度。
(二)成果形式。形成不少于3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知名科学家的时代背景、生平事迹、科研活动历程、科技成就、成长成才特点、科技贡献、科学精神等方面,并提供与该课题相关的考证史料作为依据。
(三)完成时限。2026年5月前完成课题研究。
(四)成果归属。课题成果归福建省科协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有关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有关成果。
(五)资助额度。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总资助项目数根据申报情况及专家评审结果确定。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及团队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坚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良知,加强学术自律,树立诚信意识,规范学术行为,弘扬严谨务实的文风。
(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好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课题团队年龄结构、专业结构、领域结构合理,具有开展“闽人智慧”科学家题材专项调研课题的相关研究基础或条件。
(四)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自愿申报,通过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省属高校科协、省级科研院所、省级医院科协或省直主管部门推荐。
(二)请于2025年8月21日前将《福建省科协“闽人智慧”科学家题材专项调研课题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签字盖章后(双面打印,一式四份)报送科技信息楼南1212,电子版发至邮箱kjc@mnnu.edu.cn 。
四、评审及立项
(一)福建省科协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收到项目立项通知后,依照相关程序签订项目任务书、拨付课题经费。
(三)课题经费使用参照《福建省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科协关于〈福建省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等规定执行。
联系人:汪永贵,电话:0596-2592563。
附件:福建省科协“闽人智慧”科学家题材专项调研课题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