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5〕15号)和《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具有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二)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三)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三、推荐原则
(一)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推荐。
(二)2025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可推荐一般项目7项,重点项目2项,学校组织专家择优推荐,非科技类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鼓励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台湾教师申请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名额单列,不占上述推荐指标。
四、材料报送
(一)学院申报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处,其他单位由单位办公室汇总后报送我处,因申请书须单位审核,我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报送材料包括:
纸质版材料:
1.加盖学院公章的《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一式3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电子版材料: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应为Word格式,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项目的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意见粘贴在文档末。
2.《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09159428@qq.com的邮箱,纸质版交至科技信息楼南1212,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6点,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