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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8


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5〕15号)和《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具有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二)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三)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三、推荐原则

(一)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推荐。

(二)2025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可推荐一般项目7项,重点项目2项,学校组织专家择优推荐,非科技类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鼓励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台湾教师申请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名额单列,不占上述推荐指标。

四、材料报送

(一)学院申报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处,其他单位由单位办公室汇总后报送我处,因申请书须单位审核,我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报送材料包括:

纸质版材料:

1.加盖学院公章的《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一式3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电子版材料: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应为Word格式,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项目的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意见粘贴在文档末。

2.《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09159428@qq.com的邮箱,纸质版交至科技信息楼南1212,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6点,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5年1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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