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深化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创新协作,深入推行“揭榜挂帅”等科研攻关机制,支持我省高校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发展紧迫需求和行业发展共性需求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有效支撑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实施2026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教育联合支持)项目。按照省科技重大专项工作程序,现将项目需求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限额
项目需求建议单位即申报单位,必须是我省本科高校(不含部属和厦门市属高校),每所限额申报1项。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强化“产业界出题、科技界答题”导向,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加快构建体现福建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建设‘555X’产业集群,推动形成万亿立柱、千亿提升、百亿成势的发展格局”等相关要求,项目应围绕“555X”产业体系,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中亟须解决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优先支持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聚焦的新型功能材料、光电显示、海洋氢能等三大产业方向,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低空经济、脑机接口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方向,着力提升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注重培育我省优势科研力量,充分体现产业领域方向的先进性和必要性。
(二)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创新性、效益性,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项目研发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研发内容不得多头重复申报,研发内容不得与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三)项目应有企业作为合作单位,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应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并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研发任务分工、知识产权权益归属、研发投入等。
(四)项目申请财政资助经费不低于300万。若财政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申报单位应能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鼓励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共同投入,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的共同投入经费金额将作为项目遴选的考虑因素之一。
(五)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高校在职科研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鼓励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女性科技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作为负责人。
(六)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存在执行期内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应由学校按程序择优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学校公函,说明需求难题分析凝练、项目遴选和现场调研核查情况,并承诺项目研究内容与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不重复不雷同,附《2026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教育联合支持)项目需求征集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按《2026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教育联合支持)项目介绍》栏目要求,逐项提供项目信息和有关佐证材料(字数不作限制),每个项目一式6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4月27日前报送至科研处自然科学项目管理科,电子版(不含涉密内容)一并报送至109159428@mnnu.edu.cn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永贵,联系电话:0596-2592563,地址:校内科技信息楼南1212室。
附件:1.2026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教育联合支持)
项目需求汇总表
2.2026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教育联合支持)
项目介绍
科研处
202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