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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福建研究院关于2021年咨询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2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福建研究院(以下简称福建研究院)是中国工程院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设立的公益性、咨询性学术研究机构,是省院共建的工程科技高端智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全国“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集聚院士专家群体智慧开展战略研究与咨询,支持科学决策,全方位推动福建高质量发展超越,福建研究院在广泛征求福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相关院士专家意见基础上,经学术委员会研究,报福建省政府、中国工程院审核通过,制定了《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福建研究院2021年咨询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分类

1. 咨询研究项目按照所涉及的领域和规模分为重大、重点和专题咨询研究项目三类。

(1)重大咨询研究项目。针对福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重大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的咨询研究项目,须有不少于5位院士参加,项目经费100-120万元。

(2)重点咨询研究项目。针对福建重点领域及行业重点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咨询研究项目,须有不少于3位院士参加,项目经费50-90万元。

(3)专题咨询研究项目。针对福建重要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咨询研究项目,项目经费20-40万元。

2. 重大、重点咨询研究项目可根据研究需要下设少量课题,专题咨询研究项目不下设课题。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二、申报主体

1. 重大、重点咨询研究项目申请人应为工程院院士,申请人须是项目实际负责人,申请项目(课题)的依托单位应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工程院院士,个别课题亦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由该领域内具备丰富科研实践和战略咨询经验的正高级职称专家负责。

2. 除交办及委托任务外,同一申请人2021年申报新项目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在福建研究院有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新项目。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应充分考虑研究团队的研究方向和专业特长。鼓励围绕全局性重大问题开展多学科、跨行业联合研究。研究预期成果能为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咨询意见。

2. 申报的项目类型、课题设置、研究周期、经费额度等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申请书应编写科学、合理、具体的项目绩效目标,经费预算应与目标任务计划匹配。

3. 重大、重点咨询研究项目专项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按照《中国工程院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工发〔2020〕44 号)规定执行。专题咨询研究项目的经费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与管理。

4. 项目申请人按照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3)编写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经项目申请人签字后报送至福建研究院办公室。申请书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研究院办公室联系邮箱。

四、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 2021年10月18日。

五、联系方式

福建研究院办公室:郭兆楚、李明欧、李少微、王芳

电话:0591- 87316003、87316013、87313676、87315300

邮箱:fjyjyxmz@163.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清和楼311(邮编:350001)

附件: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福建研究院2021年咨询研究项目指南

  2.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福建研究院重大、重点咨询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福建研究院专题咨询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请有意愿申报的老师于10月12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报送到科研处(南1214),电子版发送到kjc@mnnu.edu.cn的邮箱。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福建研究院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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