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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7

各相关单位:

根据漳州市科技局《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漳科〔2017117)文的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建设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单位主要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或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与服务,具备必要的仪器设备、研发团队、资金保障等科研条件,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成果(专利)创造与转化能力,有严格控制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是熟悉所申报项目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实际主持项目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重点支持在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事业单位。

3、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要安排应用基础研究的小额资助项目,最高申请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4、项目进度安排必须合理,实施期限控制在2年以内,自201811起算,最迟不超过20191231

5、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必须真实、可行,申报单位要有配套资金投入,若项目获得实际资助额度未达申请资助额度的,不足部分须自筹解决。

二、申报材料

1、经学院审核、加盖学院公章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

2、加盖单位公章的“2018年度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一式一份) ,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63426756@qq.com的邮箱;

3项目主持人科研简历(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收集后于申报时间截止前提交到校科技处(南1214)。

三、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71130日前

联系人:韩小彬:2521031

张成恕:2590120

附件1 (漳科〔2017117)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主)

附件22018年度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4:项目主持人科研简历4_20171107111115_zxac8.rar

科学技术(社科)处                 

201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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