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漳科[2017]5号文件中规定已承担市自然基金项目的单位,每个到期未结题的项目(以2017年2月15日为准),扣0.5个推荐指标。我校未结项目的人员如下:
2012年:闫格(计算机学院)、张丹凤(生科院)、张灵聪(教科院)
2013年:朱旸(生科院)
2014年:胡世荣(化学院)、戴清霞(生科院)、王 娟(计算机学院)、陈志翔(计算机学院)。
请以上老师于2017年2月20日前将结项材料交给我处。有到期未结题的学院不能申报今年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