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支持我省高校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发展紧迫需求和行业发展共性需求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经研究,福建省省科技厅决定实施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教联合支持)项目。按照省科技重大专项工作程序,现将项目需求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各单位限额申报1项。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项目应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需求及瓶颈制约问题,突出围绕《福建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和我省相关产业规划的重点支持方向,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着力提升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注重培育我省优势科研力量,充分体现产业领域方向的先进性和必要性。
(二)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创新性、效益性,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项目研发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研发内容不得多头重复申报,研发内容不得与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三)项目应有企业作为合作单位,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应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并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研发任务分工、知识产权权益归属、研发投入及项目资助经费分配等。
(四)项目申请财政资助经费不低于300万。若财政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申报单位应能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鼓励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共同投入。
(五)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高校在职科研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鼓励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女性科技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作为负责人。
(六)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应由学院按程序择优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学院公函,说明需求难题分析凝练、项目遴选和现场调研核查情况,并承诺项目研究内容与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不重复不雷同,附《2025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教联合支持)项目需求征集表》。
(二)按《2025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教联合支持)项目介绍》栏目要求,逐项提供项目信息和有关佐证材料(字数不作限制)。
以上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请各单位于7月21日前报送至10915942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永贵,联系电话:2592563。
附件:1.2025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教联合支持)项目
需求征集汇总表
2.2025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教联合支持)项目
介绍
科研处
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