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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4-12-09

一、技术合同是什么?

    答: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二、技术合同分为哪几种?

    答:技术合同分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五大类。

    1、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3、技术许可合同: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4、技术咨询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5、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答:技术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5月修订)、《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59)进行认定登记。   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流程

    (一)办理须知

    1、登记主体:境内技术合同由技术交易卖方登记,境外(港澳台地区、国外)进口合同由技术交易买方登记。

    2、地域性: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应选择注册所在地的登记机构进行申请登记。

    3、登记时间:全年受理。申报登记的技术合同,应是已生效的合同,并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一份合同只能登记一次。

    4、合同文本:推荐采用原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登录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资料下载”下载)。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二)办理方式

    1、合同成交金额低于1000万元的技术合同

    釆用全流程网上办理方式,当事人应按照技术合同登记相关要求,线上登录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填报技术合同项目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登记机构直接线上审核认定。

    2、合同成交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大额技术合同

    当事人应线上提交登记材料,登记机构初审线上材料,符合认定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应按要求提交纸质文本至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上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联审。

 (三)登记材料

    1.技术合同(原件扫描)

    2.技术合同成本核算表(原件扫描,表格内要求的所有签章须完整)

    3.技术方案(原件扫描,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才需要提供)

    4.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为外文形式的,当事人应当同时提交中文翻译件,并书面承诺中文翻译件与原外文合同表述一致,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

    5.技术合同标的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应的权利证书。技术合同标的涉及生物、医药新品种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新药证书、临床批件、生产批件等证明文件。上述涉及所有权或申请权转让的,还需提供已到有关部门备案的变更资料(原件扫描)

    6.与境外、国外签订的技术合同,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经商务部门审批的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等材料(原件扫描)

    7.技术合同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并出具脱密证明(原件扫描)

    8.技术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产许可证后,才能申请认定登记,并提供有关批准文件(原件扫描)

 (四)审核受理

   材料完整且符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要求的,提交好登记机构受理;对不符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要求的,不予登记,退回登记申请。

      网上登记材料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为文件名称发至:mnnukjkf@m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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