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科研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科学研究进步,根据《![]()
闽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启动2025年度闽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2025年度![]()
闽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等类别。受理成果范围:
1、未获得我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及以上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的成果;
2、已获得2024年度我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含整体成果或已使用的代表作等支撑成果),该类成果申报只参与本次成果奖评审排序,但不参与2025年度奖项评比,评审排序结果将作为下一届省级科学技术奖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推荐的遴选依据。
(二)奖项设置
上述四个奖种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按照坚持学术标准、重视成果质量原则,允许各学科评审组各等次奖项名额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闽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的成果应为以闽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学技术优秀成果,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包含校内外,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项目每项主要完成人![]()
不超过5名,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项目每项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名,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8个。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可参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
学院或部门申报,学院或部门汇总后统一向科研处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本次申报不限额。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期为2025年11月5日至12月5日。申报者下载相应表格填报,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
(二)各有关单位需要在12月5日前将经审核后的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提交到科研处。填写的《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必须同提交的纸质件一致,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但不予受理,还将记入“黑名单”。申报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汇总,过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成果纸质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汇总表》、《申报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电子版材料包括:《汇总表》(excel版)、《申报表》(word版、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PDF版)发送到63426756@qq.com的邮箱。
(三)纸质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表》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申报成果纸质版一式1份(必须为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表》后,装订在一起。
六、其它事项
本次评奖结果将作为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推荐的遴选范围,择优推荐申报。
联系人:张成恕,0596-2590120,电子邮箱63426756@qq.com。
科研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