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福建省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质量,参照《闽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闽南师大〔2024〕173号)和《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8号)的有关规定,现启动福建省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受理范围
(一)、福建省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成果为正式出版或者发表的社会科学作品,其作者可以个人或者集体名义申请。
(二)、福建省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成果范围是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末申报省级成果奖和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等);2.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二、申报单位指标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学院或部门申报,学院或部门汇总后统一向科研处申报。各文科学院应预申报2项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体育学院、艺术学院各1项),如未达到申报指标,请附情况说明。
三、预申报时间及相关材料
(一)预申报时间:申报期为2026年5月27日至6月10日。
(二)纸质材料:
《申报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申报成果汇总表》一份。
(三)《申报表》和《单位申报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单位汇总后发送到63426756@qq.com的邮箱
联系人:张成恕,0596-2590120。
科研处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