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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闽教办科〔20223)文件的要求,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我校报奖材料将由省教育厅汇总后推荐上报教育部,为组织好今年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12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12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二、通用项目电子版材料应于510前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并为我校网上审核工作截止时间,同时进行校内公示(包括我校为非第一完成单位的公示)。

三、2022514日为我校纸质提交截止时间。

四、请各申报者按于510日前将公示材料(可参照《闽南师范大学推荐申报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情况公示模板》)发至邮箱609452195@qq.com,以便做好相关的公示工作,其它不明事宜,请参阅附件通知要求。

联系人:陈勇 联系电话:13806930687


附件:

1.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 术) 提名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 目汇总表(专用项目)

   4.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

   5.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6.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研处

20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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