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3年的学院科研绩效存量考核将继续采用科研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信息作为依据。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入时间:
2023年度科研成果的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未按时完成录入或科秘未及时审核提交科研处的2023年成果,均不计入本次统计范围。
二、录入和审核流程:
(一)论文等:科研人员录入后提交审核—科研秘书审核-科研处终审。
(二)学术著作:科研人员提供信息和佐证材料给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录入,在录入信息完毕并确认无误后科秘请立即点击“提交审核”并点击“审核通过”,也可返回科研成果列表点击编辑再进行信息修改再提交或审核通过-科研处终审。
注:学生或校外人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或专著可由作者列表中的我校教师顺位第一位(专著需由顺位第一位教师所在学院科秘)填写并提交审核。学生只填写姓名即可,其它信息不填写。学校署名应选择“非第一单位”。如我校多名教师参与的论文或专著,仅由顺位第一位教师/学院科秘进行填报,其余作者教师/学院科秘不用填写。
三、科研处已审核通过的信息的修改和删除:
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的论文或著作需要修改信息或删除,请联系科研处相关教师。
联系人(论文:陈勇2590120;著作:汪永贵2592563)。
科研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