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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创新平台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4



各学院、创新平台:

本届二级学院和部分创新平台学术委员会已届满。为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依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闽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二级学院、创新平台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综合改革和内涵建设,坚持依法治校,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落实《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要求,进一步构建并完善我校学术治理机构。

     二、工作原则

     二级学院、创新平台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要坚持科学、规范、民主、公开的原则。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当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要体现委员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公平性,为充分发挥学术权力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提供组织保障。各学院、创新平台开展换届工作时,应严格按照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创新平台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安排学术委员会选举组建的各个环节,切实做好换届工作。换届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各学院、创新平台在1024日前,完成本次换届工作,并将换届选举报告(含换届程序、公示情况等)纸质版及《闽南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创新平台学术委员会候选委员情况表》附件纸质版报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将《闽南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创新平台学术委员会候选委员情况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邮箱。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创新平台要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原则,把握标准,实事求是,保证学术委员会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保障学术委员会规范有效运行

2.学术委员会组成要充分考虑各学科、专业人员比例以及年龄结构委员原则上应能任满一届(至少四年)

3.各学院、创新平台在组织选举学术委员会委员时,要充分尊重教师个人意愿,保证其公正履行委员职责参选委员要能保证按时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积极完成学术委员会工作

4.学术委员会换届期间,上一届学术委员会继续行使学术委员会职权,至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产生为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永贵

联系电话:0596-2592563

联系地址:科技信息楼南1212

邮箱:skc@mnnu.edu.cn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创新平台学术委员会候选委员情况表》


    闽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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