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抢抓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闯出新路,省发改委组织开展2026年度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应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60号)明确的重点领域,能够突破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产业技术基础等发展瓶颈,填补产业链空白或实现国产替代,并对当地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拟申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条件应符合《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21〕59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的具体要求,对研究方向聚焦脑机接口、先进核技术应用、航空航天、人形机器人、量子科技、创新药领域的,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并予以优先支持。申报单位应按照《管理办法》,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评价数据表、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详见《管理办法》附件1、3、4、5),并提供完善统计年报、第三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
三、请申报单位,严格筛选、充分论证,择优推荐基础条件较好、有区域特色、辐射带动力强的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按照2026年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方法(详见附件),对拟申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进行初评,自评得分应不低于70分(含70分)。我校可推荐申报1个。
四、请申报单位于2026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文件(包括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2521031
科研处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