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创新平台: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科技创新平台优化重塑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6〕8号),请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闽教规〔2026〕2号)要求,全面梳理福建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进行优化重塑重新申请认定。
因涉及到所有教育厅科技创新平台的认定,时间紧迫,请相关学院、平台务必重视,认真仔细研读相关文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请相关的科研创新平台务必在以下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一、2026年10月20日前完成教育厅科技创新平台优化重塑自评报告(含专家组考察评估,形成意见)并将自评报告完整电子版发至mnnukjkf@mnnu.edu.cn。
二、2026年10月31前根据专家意见完成填报教育厅科技创新平台申请书,并将建设申请书完整电子版发至mnnukjkf@mnnu.edu.cn。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2521031
科研处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