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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创新平台经费申请和2021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8

各创新平台: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闽南师大【2021】136号)文件,请做好2022年平台运行经费和专项经费申请预算,并完成2021年平台年度报告等材料,纸质材料于2022年1月7日前交至科研处(科技楼南1213),电子版发至hjy2019@mmnu.edu.cn。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联系人:黄俊义2521031

科研处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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