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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全面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任务及重点工程,省发改委组织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应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60号)明确的重点领域,能够突破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产业技术基础等发展瓶颈,填补产业链空白或实现国产替代,并对当地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对聚焦高端芯片技术、海上风电整机及零部件、汽车换电技术等领域开展前瞻性、颠覆性技术布局的,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支持民营企业作为创新平台建设主体参与申报。

  二、拟申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条件应符合《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21〕59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的具体要求。申报单位应按照《管理办法》,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评价数据表、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详见《管理办法》附件1、3、4、5),并提供完善统计年报、第三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

  三、学校将按照2024年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方法(详见附件),对拟申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进行初评,推荐申报1个。

  四、请你们于4月25日前将申报文件(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黄俊义 2521031

  邮  箱:mnnykjkf@mnnu.egu.cn

  附件:2024年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方法

科研处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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