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平台(含研究所):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闽南师大〔2024〕20号),科研处计划将于2025年10月对2021年(含2021年)以前立项建设的各个校级平台(含研究所)进行量化考核。具体时间将提前2周另行通知。
考核周期:2021年1月-2024年12月。
请相关的平台(含研究所)根据文件的闽南师范大学校级创新平台考核办法要求,填写《闽南师范大学校级创新平台考核内容分值对应与自评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 黄老师 2521031
科研处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