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学研究行为,开展负责任研究,现将科技部科技监督管理与诚信建设司《关于发布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的通知》(国科督函〔2023〕1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全体科研人员认真学习,并在科研学研究实践中针对研究选题与实施、数据管理、文献引用、成果署名、成果发表等十一个方面遵循相关道德准则和学术研究规范。
科研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