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校内项目管理办法》(闽南师大〔2025〕10号)的文件要求,现开展校内纵向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在研的校长基金项目(含科研启动费)、人才项目、校内发展项目等。
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著、论文、软件、专利、研究报告等,内涵必须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为做好项目结项工作,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具体要求如下:
纸质材料:
(1)闽南师范大学校内项目结项审批书(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财务处经费决算盖章,所在单位审核签章,项目收支明细账需附后(财务处打印并盖章);
(2)佐证材料(论文应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一式一份。佐证材料需装订在结题报告书后。
统一按照以下顺序装订:结题报告书、项目收支明细账、佐证材料,并由学院汇总后提交,科技类项目结项材料送至科技信息楼南1212,社科类项目结项材料送至科技信息楼南1214。
电子材料:
(1)闽南师范大学校内项目结项审批书word电子版,以“项目编号+姓名+结项审批书”来命名;
(2)佐证材料PDF版,以“项目编号+姓名+佐证材料”来命名;
(3)汇总表excel电子版(附件2)。
以上科技类项目结项材料发送至邮箱kjc@mnnu.edu.cn,社科类项目结项材料发送至邮箱skc@mnnu.edu.cn(邮箱已设置自动回复)。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
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做好课题研究总结工作,按照申报书拟定的计划任务,按期提交结题申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结题申报。
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校内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2.闽南师范大学校内项目结项汇总表.xls
校内联系人:(科技类)汪永贵,2592563
(社科类)潘小焮,2590120
科研处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