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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6-04-23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以下简称“课题”)过程管理,现就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工作的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课题申请变更的重要事项一般为课题负责人工作单位、课题组成员工作单位及排序,原则上不变更课题负责人。课题组应维持研究团队稳定性、不宜替换成员;如确有困难或需要,重点课题申请替换成员一般不超过2人,其他课题申请替换成员一般不超过1人。

二、课题申请变更重要事项、应在中期检查前(课题立项后12个月内应开展中期检查),由课题组向科研处提交《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在集中受理时间内,由科研处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省教科规划办。

三、《申请表》(纸质一式两份)、《汇总表》(纸质一份)统一报送至科技信息楼南1214,同时将《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科研处电子邮箱skc@mnnu.edu.cn(邮箱已设置自动回复)。

四、校内2026年受理变更申请的时间截止为10月9日,受理对象为2025年获准立项的课题。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逾期变更申请,不受理多次变更申请,不受理课题组直接申请。

五、省教科规划办适时公布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结果。


校内联系人:潘小

联系电话:2590120


附件:1.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2.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汇总表


科研处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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