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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3

各有关单位:

经教育部党组会审议批准,为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法治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目的

法治专项面向教育法治建设和教育“引进来”“走出去”的发展需要,重点资助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领域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夯实教育强国建设法治基础,服务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决策支撑。

二、选题指南

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不可调整。培育项目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必须与专项研究领域密切相关。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资助额度

专项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

2.专项主要面向高等院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及以上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的研究人员申报。

3.申请重大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报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报一般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10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申报培育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5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

4.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申报上述国家级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参与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法治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与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专项。

(二)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研究力量,扎实的学术积累,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2.设有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研究工作提供承诺信誉保证。

五、申报要求

1.专项申报不限额。各二级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宁缺毋滥。

2.专项研究年限为2-3年,不得延期。应用研究和综合研究的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要求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培育项目,如果是应用研究或综合研究,要求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如果是基础理论研究,要求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SCI、SSCI、A&HCI)论文。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培育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3.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有关办法(详见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失信行为。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已获立项的,立即撤项并通报批评,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追责。

5.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安排

本年度法治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唯一申报平台,项目申报材料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平台或网站下载。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0日零时开放,6月22日前应完成系统填报。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可待科研处审核通过以后再上传签字盖章版申请书)。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审核、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专项《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

若有问题需咨询,请先查看《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其他类别项目申报》。再有疑问,二级管理单位咨询全规办,地方高校请先咨询本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全规办咨询电话:010—62003909、62003308;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校内联系人:潘小

联系电话:2590120

科研处邮箱:skc@mnnu.edu.cn(邮箱已设置自动回复)


科研处

2026年6月3日



附件1.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docx

附件3.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doc.doc

附件4.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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