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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教育科研专家库专家增补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3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教育科研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教育科研项目评审、成果鉴定、决策咨询、实践指导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省教科所决定按照广泛参与、统筹建设、动态调整的原则,组织开展教育科研专家库专家增补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社会声誉良好;无学术不端和科研失信行为,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二)长期从事教育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研究、教育管理研究等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作为负责人主持过省级教育科研课题(已结题),或作为核心成员(含主持人排名前3)参与过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已结题)。

二、推荐方式

本次入库专家增补实行个人自愿申请、单位审核推荐,不接收个人自荐。

(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高等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和省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幼儿园)、省属事业单位等作为推荐单位,可在征求个人意愿、严格审核条件的基础上,向省教科所推荐入库专家人选(名额不限)。

(二)各二级单位如有推荐人选,应组织填写《福建省教育科研专家库专家增补推荐人选汇总表》,按“二级单位+专家增补汇总表”格式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kc@mnnu.edu.cn。

(三)本次专家库专家增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4日。

三、其他事项

(一)如推荐人选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获省教育厅采纳运用(含奖励表彰);或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含在《教育评论》发表,或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上发表了教育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研究、教育管理研究方面的文章,将优先纳入专家库。

(二)本通知所指的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设立的教育科研项目或课题;省级教育科研课题包含省社会科学基金、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一级学会等设立的教育科研项目或课题。

(三)入库专家应积极承担教育科研项目评审、成果鉴定、决策咨询、实践指导等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长期不参与专家任务,或者因违纪违法等原因不符合入库条件的,省教科所将视情调整退出。



校内联系人:潘小焮

电话:2590120

邮箱:skc@mnnu.edu.cn(邮箱已设置自动回复)


附件:福建省教育科研专家库专家增补推荐人选汇总表



科研处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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