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进一步提升我省科普教育基地展教功能和服务能力,加大优质科普资源开发供给,助力提升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水平、美好生活品质。经研究,省科协、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福建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中央驻闽或省属企事业单位(含部属或省属大中小学校、中央驻闽或省属科研院所、省级医院、央属或省属国有企业等);
2.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3.各市、县(区)国有企事业单位。
申报单位应为法人单位。如项目承担单位为非法人,则由其上级主管法人单位作为申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重视科普工作,具备独立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有科普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科普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能确保科普教育工作正常运行;具备开展科普工作所需的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并有计划地开展科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参与“全国科普日”等科协组织的大型科普活动,能结合单位实际组织特色科普教育活动。
2.申报单位应充分发挥自身专长特色和资源优势,围绕科普教育场地设施建设、优质科普资源开发、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特色科普活动品牌打造等方面,认真研究并提出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内容、预期成效和进度安排,并对照实施计划编制专项资金预算。
3.申报单位应具备必要场地设施或平台渠道,能面向公众长期提供科普教育服务,服务时长和服务水平应符合一定要求(详见附件1)。
(三)项目建设方向
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项目建设可围绕以下单个或多个方向开展:
1.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特色科普活动,打造科普活动品牌,如举办科学家精神宣讲、科普主题讲座、青少年科学教育活动、网上专题科普活动,以及科普活动进农村、社区、校园、机关、企业、军营、网站等。
2.科普设施和科普场馆建设维护,如科普展馆布展、科普器材维修、科普工作室与科普画廊建设、科普信息化建设等。
3.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制作与推广,如挖掘本地区、本单位科学家精神先进典型开展宣传展示,创作科普作品,编辑科普丛书、开发科普应用平台与软件、研发制作科普展教品、设计科普动漫作品、运营科普公众号和网站、拍摄科普短视频和微电影等,以及对优质科普资源的宣传推广。
4.科普队伍建设和科普人才培养,如组建科普传播队伍、聘用科普信息员、开展科普理论研究和创作研讨、举办科普报告和学术交流、举办或参加科普人才培训班等。
二、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
1.填写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填写时应注意:
(1)请认真查看填报说明,如实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包括项目方向、立项依据、主要工作、预期成效、参加人员、计划进度、任务目标等。
(3)应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经费预算。如申报项目有其他资金来源,须说明情况。
(4)已获得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福建省科普教育基地、科普中国共建基地、福建省科技馆分馆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提供科普教育基地视频。为更好了解科普教育基地的基本情况,请申报单位提供5分钟左右的科普教育基地情况简介视频。
3.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为证明申报单位自身条件和项目实施基础,可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二)申报时间
请有关申报单位于8月28日上午10点前,将完整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科普教育基地情况简介视频(用光盘刻录3份)送科研处(科技楼南1213),并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至hjy2019@mnnu.edu.cn。
联系电话:0596-2521031
附件:1.各类单位提供科普教育服务要求
2.福建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202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