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平台: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1〕12号),请各个平台抓紧做好《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总结报告》、说明材料清单和佐证材料准备,每个参评实验室各一式5份,并于2021年7月6日前将上述评估材料纸质版,送到科研处(科信楼南1213),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PDF版)至hjy2019@mnnu.edu.cn,邮件标题为“XX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逾期后果自负。
联系人:黄俊义
联系电话:2521031
科研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