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两岸语言文化交流研究中心(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
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为了促进两岸语言文化交流研究,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环境,提高科研能力与水平,闽南师范大学两岸语言文化交流研究中心(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特设立开放基金,热忱欢迎和邀请相关领域的国内外学者、科研人员与研究所进行合作研究。2020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放课题研究指南((研究内容主要参照课题指南,题目可自拟)
(一)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
1.闽南方言在台湾播迁的历史脉络与现状;
2.厦漳泉闽南方言与台湾闽南方言对比与融合研究;
3.闽南方言文化在两岸交流中的作用调查研究;
4.闽南客家文化在台湾的影响研究。
(二)两岸语言文化交流与台湾社会语言学研究
1.两岸语言文化交流概况及进一步深化研究;
2.台湾常用汉字输入法、字处理等软件使用情况调查;
3.台湾面向语言信息处理研究的资源库建设概况;
4.基于互联网的台湾语言舆情热点分析。
二、开放课题资助对象
国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我校科研人员(不包括本平台成员),均可向本研究中心提出课题申请。研究内容主要参照课题指南,优先资助具有较高科研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
三、开放课题资助经费
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经费不足部分由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自筹解决。
四、开放课题申报及立项程序
(1)申请者请在阅读开放课题申请通知和本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管理条例》后(见附件1),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将纸质版《申请书》(双面打印,3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寄送至指定地址,具体地址附后。
(2)本次开放课题基金项目执行期: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期限为2020年8月-12月,项目成果为论文的研究期限为2020年8月-2021年7月。经费使用权由项目负责人掌握。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必须符合财务制度,同时要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3)闽南师范大学两岸语言文化交流研究中心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研究中心学术委员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4)课题经批准后,征得课题负责人同意,由研究中心指派若干本研究中心的固定研究人员作为该项开放课题的项目合作者。
五、开放课题验收与管理
(1)项目结束后,向研究中心报送《开放课题资助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3)、学术论文复印件及相关原始证明资料。
(2)本研究中心开放课题资助的项目成果,应以研究中心为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版权归研究中心所有。本研究中心的标注名称如下:闽南师范大学两岸语言文化交流研究中心,福建 漳州,363000
(3)结题时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①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至少应发表1篇CSSCI论文或闽南师范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论文;
②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至少应提交1篇3万字左右的调查报告(包含现状调查、问题分析、对策建议)。
(4)项目负责人在出版物扉页或论文首页下方注明“本研究得到XX年度闽南师范大学两岸语言文化交流研究中心开放课题基金资助(课题号)”,未标注此信息的成果不得用于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项评审。
六、申报时间
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邮寄(或快递)至:福建省漳州市县前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马睿哲, 邮编:363000;手机:18359628166;并将电子版发送至310682476@qq.com,邮件主题为“2020年开放课题申请书”,逾期不再受理。
闽南师范大学两岸语言文化交流研究中心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