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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7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

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落实《漳州市“十三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根据《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2019年度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4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请按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漳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必须真实、可行,申报单位要有配套资金投入,若项目获得实际资助额度未达申请资助额度的,不足部分须自筹解决。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4.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的申报指南和《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5.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报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各级主管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申报的项目不予以推荐或审核通过。

二、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序号

项目名称

涉及部门

申报项目

截止时间

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

受理时间

1

2019年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各有关单位

2019年2月18日

2019年2月25日

2019年3月4日-5日

2

申报《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

符合申报条件的各有关单位

2019年2月18日

2019年2月25日

2019年2月27-28日

3

2019年漳州市科技拥军项目

驻漳部队、科技拥军保障基地

2019年2月28日

——

2019年2月28日

4

2019年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

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工业科:2933613 联系人:蔡志强

农社科:2932525 联系人:刘文杰

成果科:6363132 联系人:陈元波

计划科:2922436 联系人:陈明木

附件:1.2019年度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兑现2018年漳州市科技创新八条奖励措施申报指南(文件另发)

3.2019年漳州市科技拥军项目申报通知(文件另发)

4.2019年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申报通知(文件另发)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9年度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落实《漳州市“十三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根据《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度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将重点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共性技术、应用技术、公益技术研究。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单位主要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或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与服务,具备必要的仪器设备、研发团队、资金保障等科研条件,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成果(专利)创造与转化能力,有严格控制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是熟悉所申报项目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实际主持项目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重点支持在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事业单位。

3.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要安排应用基础研究的小额资助项目,最高申请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4.项目进度安排必须合理,实施期限控制在2年以内,自2019年1月1日起算,最迟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

5.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必须真实、可行,申报单位要有配套资金投入,若项目获得实际资助额度未达申请资助额度的,不足部分须自筹解决。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直接在漳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218.6.91.214:8082/showLoginPage.do)填写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

2.推荐单位于2019年2月25日前报送有项目排序的推荐函,并完成网上推荐。

3.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需装订成册,申报单位、推荐单位、项目组成员均须签章、注明联系人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推荐单位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汇总表一份(格式详见附件1)。

4.申报书于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5日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综合窗口,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三、申报项目数额度

为提高推荐项目质量,实行限量申报,申报额度见下表(附表2)。已承担市自然基金项目的单位,每个到期未结题的项目(以2019年2月25日为准),扣0.5个推荐指标。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经同级科研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后统一推荐。市直申报单位(指漳政综〔2012〕156号文确定的市级固定收入企业以及市直各部门下属有科研能力的事业单位)应在项目限额内申报,经主管部门或单位学术机构把关后推荐(省属在漳处级以上单位参照执行)。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经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排序后统一报送,不受理无推荐主体的申报项目。

附表:1.2019年度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19年度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指标

附表1

2019年度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推荐单位(公章):

序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联系人

及手机号码

所属县

(市、区)

备注

























附表2

2019年度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指标

推 荐 单 位

推荐限额

闽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7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漳州市医院、漳州市中医院、第909医院

6

漳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福建省热带作物研究所、福建省亚热带农业研究所、漳州科技学院、漳州理工学院、正兴医院

2

其它事业单位

1

注:最终推荐指标将扣除“到期未结题项目数×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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