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闽教办科〔2018〕10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启动“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建设工作。为了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能够围绕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以及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开展具有开创性、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以及具有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
2.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实验环境,一般应以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本领域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中青年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学术造诣深厚,创新能力突出,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发挥引领和凝聚作用。
4.创新团队研究实力和学术水平在国内应具有较明显的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研究骨干一般由4-6人组成,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专业结构合理。团队成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研的能力,近三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二、申报与评审
1、申请者按要求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一式4份,见附件2),于6月27日前报科研处。
2、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创新团队”进行实地考核和评议,提出可否建设意见和具体建议,并公布“创新团队”的建设名单。
联系人:韩小彬 电话:2521031
科技处(社科处)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