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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落实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高校、科研院所: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亲切关心指导、亲自总结提升的工作机制创新和制度安排。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指示要认真落实省委书记于伟国一系列指示精神,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发展。根据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意见》(漳委发〔20181)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今年6月份全市行政村科技特派员必须全覆盖,并到岗到位开展科技帮扶工作。

全市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市即将出台落实《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意见》有关行政村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同时成立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及办公室(附件1),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人员、经费到位,并于428日上午下班前将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联络方式报送至市科技局。

二、做好县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汇总本辖区各行政村提出的科技人才需求和选派计划。按照“双向选择、精准对接”的原则,市直按50%比例选派省、市级科技特派员250名到乡村振兴“345”示范工程的500个示范村,其他示范村、行政村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负责选派,确保行政村科技特派员全覆盖。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要提出本辖区行政村科技特派员配备方案,组织填报本辖区《漳州市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选派需求计划表》(附件2)、《漳州市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附件4)。本辖区行政村科技特派员配备方案及《汇总表》一式2份加盖公章,于515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电子版发送至联络邮箱)。

三、抓好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市直各主管部门、在漳高校、科研院所(附件6)要组织所属单位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务必做到有职称的科技人员填报《漳州市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选派对象推荐表》(附件3)、《漳州市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附件4),若没有明确服务对象,由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调剂选派。请各单位于54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一式2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电子版发送至联络邮箱)。

四、其他事项

请漳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于428日上午下班前将漳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附件1)分管领导、业务科长人员名单、联络方式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 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附件5)修改意见,加盖公章报送市科技局,没意见也要反馈。

漳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科技局)联系方式:联系人:刘文杰;办公室电话:2932525;电子邮箱:2928493163.com;传真:2928493

 

附件: 1.漳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漳州市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选派需求计划表

3.漳州市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选派对象推荐表

4.漳州市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

5.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

员制度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6.市直有关部门、在漳高校、科研院所名单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5
附件1

 

漳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成立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沈金水、副市长张翼腾、副市长兰万安任总召集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欧阳晓红、市科技局局长陈艺章、市农业局局长郭福泉任召集人,市科技局、农业局、财政局、人社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利局、教育局、发改委、卫计委和旅发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漳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农业局业务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的业务科长为联络员,主要负责科技特派员制度落实和联络协调督促等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

 

 

 

 


附件2

漳州市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选派需求计划表

受援地(盖章): 县(市、区) 乡(镇)

村书记

手机号码

村主任

手机号码

联络员

电子邮箱

科技特派员选派需求计划

所需选派的人才类型及数量

专业领域

数量

村集体经济情况:

 

 

本行政村所在地企业(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情况

企业名称

主营

负责人

手机号码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漳州市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选派对象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照片)

籍 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婚姻状况

移动电话

学 历

毕业院

校及专业

工作单

位及职务

电子邮箱

是否

调配

拟分配的服务地点

县(市、区)

乡(镇)

拟开展的服务内容

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单位任何职

奖惩

情况

本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

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4

漳州市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政治面貌

籍贯

民族

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

领域

手机号码

工作单位

对接的行政村

拟开展工作内容

说明:填报单位指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在漳高校、科研院所

负责人: 联络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填报时间:


 

附件5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

科技特派员制度 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8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5号)和《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意见》(漳委发〔20181)精神,推动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建立科技服务产业的长效机制,经市政府研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选派方式、利益分配、政策供给等工作机制,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向二三产业拓展,实现全市科技特派员选派行政村全覆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增值和品牌化发展,补齐农业农村短板,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二、主要任务

围绕漳州市当好“四个先锋”的要求,乡村振兴要在全省走前头、做示范。为实现开好局、起好步,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通过市县乡三级的共同努力,实现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有法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乡镇科技特派员服务小组、行政村科技特派员全覆盖。

(一)、在深入基层一线创新创业服务过程中,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搭建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地位。

(二)、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聚力服务“三农”,积极开展农业全产业链科技服务,推进农业加快转型升级,积极开展创业式扶贫,扎实推进科技扶贫、产业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带动“双创”深入实施,围绕产业和企业发展需求,积极研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培育科技创新品牌,带动我市产业提质升级。

(四)、开展科普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根据产业、经济发展的现状、特点以及企业的科技需求,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进行相关技术培训。

(五)、助力实施精准扶贫。围绕全市扶贫攻坚任务和农村实际情况,开展创业式扶贫和智力扶贫。根据《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精准扶贫科技服务活动的通知》(漳委办〔201619号)文件精神,由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省农科院亚热带农业研究所、市农科所为主体,成立3个市级法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分别挂钩服务平和、诏安、云霄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各法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团长由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省农科院亚热带农业研究所、市农科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以各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根据各地产业服务需求,服务团团长组织团员前往需求地区开展技术服务和培训;各服务团应定期调研产业发展状况,形成调研报告,为政策决策提供依据。

继续实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的科技人员作为省级科技特派员,到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科技扶贫、精准扶贫工作。在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组织实施一批精准扶贫科技项目,支持每个重点县建成1个以上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三、创新选派机制

(一) 拓展选派渠道,强化精准选派

科技特派员选认不限地域、不限来源、不限服务领域,按照供需精准对接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发挥职业专长,到企业、基层开展创业服务。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向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科技特派员选派人选。科技特派员原则上需要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相关科技成果、科技服务经验的人员。

具备有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组织部门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建设工作队员、扶贫工作队员,可以同时兼任所在村的科技特派员,实行“一人双岗”,即在承担乡村建设和一般扶贫工作职能的同时,也承担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职能。

(二)选派程序

1.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报名,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后,对照任职能力和条件,进行初步确认,筛选确定后,组织填写《漳州市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附件1),并签订《漳州市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三方协议书》(附件2),并报送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2.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本区域的行政村和选派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根据选派原则和条件,进行科学合理的统筹安排,力求人岗相适、人村相适。

3.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建乡镇科技特派员服务小组,服务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以“1+N”模式对本乡镇行政村开展科技服务,每位科技特派员最多服务3个行政村,一个村可以多个科技特派员。

4.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对选派人员进行备案并发布。

5.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科技人员和蓝火计划科技特派员供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采纳。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科技人员和蓝火计划科技特派员已有与我市受援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书,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必须组织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科技人员和蓝火计划科技特派员与受援企业所在行政村《漳州市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三方协议书》(附件2)。

(三)服务时限

科技特派员派驻时限原则上为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的时间深入派驻单位开展科技帮扶工作,鼓励自愿延长服务时间。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20184月底,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

20185115日,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实施意见确定的任务和要求,落实在漳高校、科研院所、市直有关单位科技人员积极申报行政村科技特派员。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实施意见确定的任务和要求,落实本辖区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和辖区外已与本地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科技人员报名,对本区域的行政村和选派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根据选派原则和条件,进行科学合理的统筹安排,力求人岗相适、人村相适。

5152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本辖区行政村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名单和《漳州市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三方协议书》上报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52030日,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下派科技特派员培训,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科技特派员培训。

6110日,下派的科技特派员与服务的行政村对接。

3.考核阶段:20182020年,实行一年一考核,每年1月份,由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指导下,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科技特派员进行考核,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管理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委组织部、科技局、农业局、财政局、人社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利局、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漳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事项的协调和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负责市级科技特派员的选派、管理、认定和培训等工作。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于没有完成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少一个扣 分,全完成可酌情给予加 分。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相应成立联席会议和办公室,负责县域内科技特派员的选派、跟踪管理、指导服务,向市科技局推荐省、市级科技特派员,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实绩档案,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听取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汇报,解决科技特派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认真调查本级产业发展和农村基层的技术需求,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以及龙头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做好供需对接;要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纽带作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等法人科技特派员与本级政府建立科技合作关系。

派出单位要为科技特派员提供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支持。

(二)落实配套政策

对到基层一线开展技术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在5年内保留科技特派员人事关系、职务等,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从优,由原单位发放,其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作为其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并优先推荐。对离岗开展科技创业的科技特派员,在5年时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工龄连续计算,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期满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辞职创业或回原单位工作。

科技特派员的年度考核指标按20%比例单列,统一分类使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职称评审和聘任。市农业局、市人社局要将科技特派员累计服务时间,按照《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福建省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给予享受,鼓励科技特派员因从聘任中级职务起到申报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前,在征得派出单位同意后,自愿延长连续服务不少于6个月时间。

对表现优异、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特派员,以及对实施本专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按照有关规定,给与表彰和相关项目申报倾斜支持。

(三)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

2018年起,市政府每年统筹安排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专项经费150万元,用于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扶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和服务平台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也要统筹安排专项经费,根据科技特派员工作业绩,对省级科技特派员,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每年每人给予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对经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市级科技特派员,并填报《漳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申请表》(附件3),每年每人给予1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被列入省级科技特派员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人员不重复安排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科技特派员在受援地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等。对科技特派员主持的创新创业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立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科技特派员创办或参与创办“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对省级科技特派员创办、并取得成效的省级星创天地,推荐申报省级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对省级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开展的技术开发项目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相应统筹安排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专项经费。

(四)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科技特派员的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科技特派员的良好氛围。定期召开科技特派员工作交流汇报会,积极宣传推广科技特派员的成功经验。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先进经验和典型上报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附件6

市直有关部门、在漳高校、科研院所名单

市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利局、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经信委、发改委、旅发委、卫计委、住建局、商务局、文广新局、科协、闽南师范大学、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漳州科技学院、漳州理工职业学院、福建省农科院亚热带农业研究所、福建省热作所、漳州市农科所、福建省林业科技试验中心

 

 

 

 

PS:

有意向报科技特派员于54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南1212(电子版发送至skc@m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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