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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4

闽社科规办[2018]10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1.严把成果政治方向关。对涉及敏感问题的要重点审查,

看是否存在有违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有违中央现行基本方针政策的表述或观点。有发现政治倾向问题的,要及时向我办报告。

2.加强学术规范性审查。项目成果要严格遵守引用注释

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从326日起,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请结项时都要附文献查重报告(提交报告首页纸质版和全文电子版)。

3.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项目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

收到结项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上报我办。超过规定时间的,要写出书面说明。无故拖延的,我办将通报批评。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验收工作,及时将本通知转发项目负责人并抓好贯彻落实,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人员配备,共同维护好国家社科基金的声誉。

福建省社科规划办

201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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