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启动漳州市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社科理论研究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省社科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部署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站位国家发展战略、融入全省工作大局、服务漳州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主线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增强争优、争先、争效的意识,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全面推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
二、申报对象
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者。
三、申报时间
截止2023年4月10日。逾期不受理。
四、申报指标分配
今年继续采取限额申报,请各单位按照下达指标数报送。具体指标:闽南师范大学20项,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市委党校、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各15项,漳州城市职业学院10项、漳州卫生职业学院5项,漳州开放大学、漳州理工学院、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各2项。市直有关单位、市社科联所属学会和各县(区)社科联申报数原则上控制在每个单位2项以内。市直各单位申报指标坚持总量控制、统筹调配的原则,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在指标额度原则上不超的前提上,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确保今年课题申报工作提质增效。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题目可参照本年度课题指南(附件一),申报者结合自身研究专长,选择设计课题。
2.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内容要求:
(1)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研究要有明确的思路和观点,注重创新;
(3)要理论性与应用性相结合,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4)调研要求深入实际,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实际数据作支撑。调研成果切实能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3.立项通知下达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中旬,立项材料提交时间初定为2023年6月下旬(以实际文件下发时间为准)。本年度课题要求在当年度内完成,即从立项之日起半年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课题评审资格。未完成上年度课题结项任务的,不得申报2023年社科规划课题。
4.为保证社科研究规划课题的成果质量,每个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含负责人)不超过5人。
5.课题申请结项时,课题负责人需提交知网查重检测报告。查重检测率≥20%的项目不予受理。
6.申报人按照《课题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课题负责人三年的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由科研处盖章。
7.申报人所在单位或院校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课题申报表》内容,特别是课题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以及是否属于青年课题(35周岁及以下)等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8.申报材料:《课题申报表》(一式六份)、《评审意见表》(一式六份)、《申报清单》(一份),并用计算机填写,不能随意更改表格格式,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以上材料电子版由学院汇总后发到科研处邮箱skc@mnnu.edu.cn。纸质版送至科技信息楼南1214。
校内联系人:潘小焮
联系电话:2590120
附件:1. 2023年度漳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
2.2023年度漳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表
3.2023年漳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评审意见表
4.2023年度漳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清单
科研处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