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20号)文的精神,现将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4年度结题和变更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项目结题工作
(一)受理范围:
1.2020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办理结题。
(二)结题申报及材料报送
1.结题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于2024年9月20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并填写《2024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汇总表》(附件1),并根据项目类别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如:新世纪、杰青、JK、产学研等。因新世纪、杰青申请时无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申请书中要开展的研究内容拟定项目名称。
2.学院报送材料包括:
纸质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需完成项目负责人签名、学院意见以及财务决算盖章和佐证材料(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左侧装订成一本,一式2份提交到科技信息楼南1214。
(2)加盖单位公章的《2024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汇总表》(附件1)。
电子版材料:
(1)word格式项目结题报告书。
(2)pdf格式的佐证材料(大小不超过3M)。结题佐证材料尽量精简,只需要满足最低条件即可。如:论文只需要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一篇,包括刊物封面页,目录页中包含本文的页面,论文首页及含标注项目编号的页面即可。其它发表的成果,可以填在结题报告中,无须报送佐证材料。
(3)《2024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汇总表》(附件1),应为Excel格式。
结题电子版材料科技类项目发送至kjc@mnnu.edu.cn的邮箱,社科类项目发送到skc@mnnu.edu.cn。
注:各单位在报送电子版材料时,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
二、项目变更
(一)受理范围:2021年立项的科技类项目,未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延期,每个项目只可延期1次。
(二)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的“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科研项目重大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
(三)项目变更审批表由学院汇总后于2024年9月20日前统一报送我处,无需提交电子版。
项目联系人:张成恕、潘小焮 2590120
科研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