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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国家艺术基金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国家艺术基金福建省专家的通知》(附件1)要求,请严格按照推荐标准的要求,组织推荐舞台艺术、美术(含绘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和工艺美术、艺术设计)等方面创作、管理、理论研究和评论方面专家(不含文物、非遗保护和城乡空间规划)。推荐专家首先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和品德端正,以及身体健康、掌握使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等履职能力,原则不超过70岁,具备正高、副高级职称并担任(过)单位中层及以上职务的艺术单位人员。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填报《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于328日上午11点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kc@mnnu.edu.cn(邮箱已设置自动回复).

校内联系人:潘小焮

联系电话:2590120

科研处

202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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