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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2—2024年度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启动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研究中心”)2022-2024年度立项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省研究中心2022年度立项且尚未结项的项目;

2.省研究中心2023年度立项项目;

3.省研究中心2024年度立项项目,且研究任务已按要求完成,符合提前结项条件的;

4.省研究中心2023年度专项委托和后期资助立项项目,结题依照委托立项时确定的结项标准和成果形式,由省研究中心另行通知组织鉴定,不列入此次结项工作。

二、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3日,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三、结项材料

申请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准备如下结项材料并报送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

1.《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3) 一式3份。

2.胶装成册的成果材料6份(附件4),成果内容及格式要求如下:

(1)封面用白色A3加厚纸,内页内容按目录要求顺序排列,并用A4 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胶装成册。

(2)最终成果简介标题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正文用宋体四号,行间距为25磅。

(3)最终成果为电子手稿,标题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中文摘要、关键词、正文均用宋体四号,行间距为25 磅;注释及参考文献采用尾注,用宋体五号,单倍行距。

(4)公开发表阶段性研究成果需附发表成果的复印件 (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内容),研究报告需附加盖公章的采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项目最终成果查重检测报告首页。

(6)《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复印件(如未变更可不提交)。

以上材料电子版连同《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2—2024年度项目结项清单》(附件1)、《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2—2024年度项目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成果情况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kc@mnnu.edu.cn(邮箱已设置自动回复),纸质版交至科技信息楼南1214.

四、结项要求

1.关于文章发表。2022年度、2023年度以及2024年度不同类型的项目成果文章发表要求不同,具体见当年度立项通知。所有项目成果发表原则上应注明省研究中心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

2.关于最终成果。项目最终成果要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且是完成研究工作的综合性研究成果,不是零散的阶段性论文或调研材料。最终成果名称与项目课题名称一致。重大项目字数不少于2万字, 一般项目字数不少于1万字。

3.关于查重检测。根据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省研究中心项目最终成果须通过知网进行查重检测后再办理鉴定结项。请各项目负责人在结项成果材料中附文献查重报告首页,查重检测率原则上不超过20%(本人文章重复率可不计)。由科研处负责查重,请将最终成果以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kc@mnnu.edu.cn,并附上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姓名。

4.关于材料审查。各有关单位务必认真做好有关结项材料的审查工作。审查内容包括:(1)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相关内容必须与立项申请书的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成果字数、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报省委宣传部理论处,根据规定报批后才能上报结项,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结项。(2)结项材料是否按要求印制装订,未按要求印制装订的材料一律不予办理结项。

五、其它事项

1.省研究中心2022年度立项且尚未结项的项目,此次为二次鉴定结项,鉴定费用将从各项目预留经费中扣除(额度为项目经费的20%)。二次鉴定仍未通过的项目,作该项目中止处理,追回项目剩余经费,且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单独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研究中心项目和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两次鉴定均未能提交成果的项目,作项目撤销处理,追回项目剩余经费,且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单独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研究中心项目和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

2.省研究中心2023年度立项且尚未结项的项目,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项目成果以便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的项目,可申报2025年度省研究中心评审立项项目和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未提交成果或未通过鉴定的项目,须在2026年规定时间申报二次鉴定结项,并扣除20%项目经费。项目阶段性成果未发表的,须于2025年7月1日前提交符合发表要求的发表成果复印件或相关部门采纳意见。

3.省研究中心2024年度新立项项目,正常结项时间为 2026年,项目研究任务已按要求完成的,此次可申请提前鉴定结项。通过鉴定的项目,可申报2025年度省研究中心评审立项项目和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未通过鉴定的项目和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可于2026年申报结项,不影响项目鉴定等级及项目经费。


校内联系人:潘小焮

联系电话:2590120

科研处邮箱:skc@mnnu.edu.cn(邮箱已设置自动回复)


附件:1.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2-2024年度项目结项清单

2.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2-2024年度项目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成果情况汇总表

3.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4.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结项成果材料



科研处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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