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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5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评选工作的通知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

(一)参评成果形式:集体成果和个人成果。

(二)参评成果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与民族研究相关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属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或学术影响且之前未申报的,也可申报,但此时期的申报数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量的20%。教材、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等不在申报之列。

(三)参评成果要求:

1.每个申报集体或个人,限报1项成果;单位对参评成果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论文和著作每类限报15项。

2.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

3.多人合作的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

4.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表的成果,须附1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5.已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评,获得其他省部级科研奖励的成果须注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奖励办法

(一)评奖种类:论文类和著作类。

(二)评奖等级:两类分设三个等级,分别是一、二、三等奖。

(三)奖项数额: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不超过280项。根据报送情况和成果质量确定各类别和各等级的数量。

(四)奖励方式: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证书,不发放奖金。

三、申报步骤与要求

(一)通知要求填写《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一览表(2025年度)》(以下简称《申报览表》)整理参评成果。

(二)提交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报表》1份《申报览表1份;参评成果1式3份(论文至少有1份原件,复印件用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著作为出版原书3份);有关证明材料1份。

(三)以上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科技楼南1214室);《申报表》《申报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3426756@qq.com。

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98日,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成果科,电话:0596-2590120,18659601860。

国家民委联系人赵金虎 马丁  联系方式010—66508139  66508120


附件:1.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

   2.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一览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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