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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1

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科研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科学研究进步,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启动2024年度闽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12024年度闽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为正式出版或者发表的社会科学作品,其作者可以个人或者集体名义申请。

22024年度闽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等类别。

  (二)奖项设置

上述四个奖种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按照坚持学术标准、重视成果质量原则,允许各学科评审组各等次奖项名额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闽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申报成果范围是202111日至20221231日末申报省级成果奖和2023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等);2.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本届闽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包含校内外,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项目每项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名,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项目每项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名,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8个。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可参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学院或部门申报,学院或部门汇总后统一向科研处申报。本次申报不限额。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期为20241120日至1220日。申报者需下载相应表格填报。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

  (二)各有关单位需要在1225日前将经审核盖章的《申报成果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人相应表格(《申报表》和《评审表》各一式1份)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提交到科研处。填写的《申报表》、《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同提交的纸质件一致,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但不予受理,还将记入“黑名单”。申报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汇总,过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成果纸质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表》和《评审表》各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申报成果纸质版一式1份(必须为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表》后,装订在一起。

  六、其它事项

1.本年度评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倾斜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文学院。

2.本次评奖结果将作为福建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24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遴选范围,择优推荐申报。

  3.联系人:陈勇,0596-2590120,电子邮箱:609452195@qq.com

科研处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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