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4年省级科技特派员的工作经费可以选择按50%实行年度包干,领取包干制的省级科技特派员请填报闽南师范大学科技特派员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包干制)。
纸质材料请交至于科信楼南1213
联系人:黄老师 2521031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科技特派员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包干制)
科研处
2025年2月24日
【关于经费包干制的几点说明】:
1.经费包干制与凭票据报销不同。经费包干制指工作经费50%按“闽财教〔2020〕12号”文件规定凭票据报销在技术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培训费以及个人保险费用。工作经费余下50%为包干经费,用于交通、通讯和生活津贴补助,选择包干后不再报销这三个方面经费。
2.科技特派员在立项开支时需先选择是否包干,后续不再修改。但一种情况除外:因特殊原因未达到现场实地服务时间的最低要求但考核结果合格的科技特派员,按照“闽财教〔2020〕12 号”文件规定凭票据报销工作经费。即不能领取包干经费。
3.考核合格后一次性领取包干经费。科技特派员凭考核合格证明材料以及《闽南师范大学科技特派员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需学院及职能部门签章),按劳务酬金方式从财务处预约发放。包干经费需计个人所得税。